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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吳忠進
WU, ZHONG-JIN
論文名稱: 我國國民大會代表增補選與維護法統問題研究
指導教授: 葉祖灝
Ye, Zu-Hao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政治學研究所
Graduate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畢業學年度: 74
語文別: 中文
中文關鍵詞: 國民大會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法統維護中華民國
英文關鍵詞: REPUBLIC-OF-CHINA
論文種類: 學術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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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緒論,說明問題之假設,現代化之變項,研究方法、範圍和滯礙。
    第二章:「國民大會之性質、職權研析」係敘述代表政權機關、職權由來;說明 國
    父主張之國民大會充分表現主權在民,直接民權之實質精神;且論及憲法所規定職權
    外,現階段國大代表與法統問題有關之職責,如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研討憲政有
    關問題、設計光復大陸方案等。
    第三章:「國大代表增補選之功能」,由增補選法理根據、代表之產生,進而分析增
    補選國大代表之籍貫、年齡和學經歷,以說明促進新代謝,擴大政治參與之功能。
    第四章:「中華民國法統之維護」,由道統與法統之關係,試論法統之解釋,且舉美
    國南北戰爭時期、第一、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英國國會為例,解說非常時期之憲政體制
    ,以行使緊急處分權,延長國會任期為應變措施,論證中華民國在制憲後,採取行憲
    與戡亂並行,及延長第一屆中央民意代表任期之合法性。並於事實、理論兼顧下,論
    述充實國大代表方式之遴選、全面改選和增補選等方式,以增補選最為允當,且提出
    充實大之方案,以供參考。
    第五章:「維護中華民國法統之途徑」,由民主國家底危急狀態,通常以行仗國家緊
    急處分權應變,引述鞏固台灣復興基地之道;而適度擴充增補選名額,加強法學教育
    ,促使四權充分行使,藉以共及民權;勵行法治精神,貫徹憲法全面之運作,亦為維
    護中華民國法統之途徑。
    第六章:「結論」,總結全文,說明我國之憲政體制,應以鞏固國權,保障民權為先
    。今日自由中國經濟蓬勃發展、科技逐漸昇級,非但強化全民心理,且促進政治之穩
    定(Stability )和合法性(Legitimacy)。而遵守中華民國憲法,實行三民主義,
    為建立憲政共識之前提,憲法即法統,國大代表之增補選,擴人人民參政機會,且促
    進新陳代謝,維繫憲法有秩序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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