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
孫健萍 Sun, Jian-P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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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名稱: |
我國「政府再造」中「精省三法」之分析 |
指導教授: |
朱諶
Zhu, Chen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系所名稱: |
政治學研究所 Graduate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
畢業學年度: | 87 |
語文別: | 中文 |
中文關鍵詞: | 政府再造 、精省三法 、精簡省府層級 、凍省 |
英文關鍵詞: | dimensions |
論文種類: | 學術論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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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再造」為我國跨世紀提昇競爭力之重大政策(policy),在國家發展的歷程上
,具有延續「十大建設」、「十二項重要建設」、「十四項建設」、「六年國建」
、「行政革新」之精神,具有傳承與創新之雙重意涵; 「政府再造」概分組織再造
、人力及服務再造及法制再造三個面向(dimensions),而貫穿「政府再造」工程的
核心即為「精簡省府層級」。
自八十五年底國家發展會議作出「凍省」之共同意見後,隨即在八十六年第四次修
憲增修條文第九條中,將省級選舉取消; 八十七年十月通過「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
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而後釋字第四六七號解釋,將省政府定位為「非地方自治
團體性質之公法人」,並於八十八年一月,通過「地方制度法」及修正「財政收支
劃分法」,八十八年四月,廢止「直轄市自治法」及「省縣自治法」。精省,即以
「壹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為過渡性之法制,而後以「地方制度
法」管「權」、「財政收支劃分法」管「錢」,三者佯稱「精省三法」。
本文透過「歷史途徑分析」、「法律途徑分析」及「新公共管理途徑」的模式,從
法制層面切入,藉由「精省三法」之分析,以探討「政府再造」所可能衍生的法律
困境,作出儘速通過配套法制「行政區劃法」、研訂「統算分配稅款計算公式」、
中央政府機關員額確實精簡至十二萬人、三十個部會( 現有十七萬二千人、三十七
個部會 )、國大參議院化( 精簡至二十五位或五十位縣、市代表 )及落實公( 省 )
營事業民營化「海外釋股」之建議,旨在拋磚引玉,以供「政府再造」決策高層法
制面分析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