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里正的職能以催驅賦役為中心,幾乎涉及政府所有必須要與民眾接觸的事務,可說是唐代基層行政中最不可或缺的角色。為堪此重任,唐初里正的選任,乃以具備「半官半民」特質的人為主,通常是鄉里間的有力人士或擁有勳官資格者。但是約在高宗朝到玄宗朝之間,里正在職能運作上,逐漸面臨一些困境,如逃戶所產生的租庸調缺口、蠲免權縮減、雜役性工作合法化等等,並導致擔任者的性質越來越偏向地方豪富。至中晚唐時期,里正以催驅賦役為中心的職能,開始出現如村正、書手等分工者,以及藩鎮試圖以軍職人員兼任鄉級行政者的情形,這些都顯示出賦役催驅、徵收在中晚唐的重要性。中晚唐擔任里正者,比唐前期更明顯地以地方豪富為主,之所以有此現象,主因應在於豪富方具備代輸賦稅的能力,且擔任里正可使地方豪富鞏固自身利益更加方便。這種現象同時加重了中晚唐的基層吏政問題,如造成以貧戶作為主要的賦役承擔者一類的情事。里正一職,最初雖然是中央政府意圖控制、治理百姓的媒介,但其實際上的發展卻反而漸漸出現中央政府管控不及的空間,與唐初官方設計該制度的初衷漸行漸遠。
一、基本史料
南朝宋.范瞱撰,《後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
北齊.魏收撰,《魏書》,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
唐.魏徵等撰,《隋書》,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
後晉‧劉昫等撰,《舊唐書》,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
宋.歐陽修撰,《新唐書》,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
唐.溫大雅撰,李季平、李錫厚點校,《大唐創業起居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
唐.長孫無忌等撰,劉俊文點校,《唐律疏議》,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
唐.王梵志撰,項楚校注,《王梵志詩校注(增訂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
唐.張九齡等撰,陳仲夫點校,《唐六典》,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
唐.杜佑,《通典》,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
唐.白居易撰,朱金城箋校,《白居易集箋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
唐.元稹撰,冀勤點校,《元稹集》,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
唐.杜甫著,王學泰點校,《杜工部集》,瀋陽:遼寧新華出版社,1997年。
唐.杜牧,《樊川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
唐.段成式,《酉陽雜俎》,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66年。
宋.王溥,《唐會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
宋.司馬光編著,《資治通鑑》,北京:中華書局,1956年。
宋.李昉等編,《太平廣記》,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
宋.李昉等編,《文苑英華》,北京:中華書局,1966年。
宋.宋敏求,《唐大詔令集》,北京:商務印書館,1959年。
宋.王讜撰,周勛初校證,《唐語林校證》,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
宋.王欽若等編,周勛初等校訂,《冊府元龜:校訂本》,南京:鳳凰出版社,2006年。
元.馬端臨,《文獻通考》,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年。
唐長孺主編,《吐魯番出土文書》,北京:文物出版社,1983年。
劉俊文,《敦煌吐魯番唐代法制文書考釋》,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
唐耕耦、陸宏基編,《敦煌社會經濟文獻真跡釋錄》,北京:書目文獻社,1990年。
天一閣博物館、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天聖令整理課題組校證,《天一閣藏明鈔本天聖令校證》,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
(日),仁井田陞著,栗勁等編譯,《唐令拾遺》,長春:長春出版社,1989年。
(日)圓仁著,小野勝年校注,白化文、李鼎霞、許德楠修訂校注,《入唐求法巡禮行記校註》,石家莊:花山文藝出版社,2007年。
二、近人著作
(一)專書
1. 中文部份
西嶋定生著,武尚清譯,《中國古代帝國的形成與結構: 二十等爵制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
谷更有,《唐宋國家與鄉村社會》,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年。
李錦繡,《唐代財政史稿》,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
李方,《西州行政體制考論》,哈爾濱:黑龍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
邱添生,《唐宋變革期的政經與社會》,臺北:文津出版社,1999年。
林楓玨,《唐代的基層行政組織》,臺北:臺灣大學碩士論文,2010年。
陳登武,《從人間世到幽冥界──唐代的法制、社會與國家》,臺北:五南出版社,2006年。
馬志立,《唐代勳官若干問題研究》,武漢:武漢大學碩士論文,2005年。
張咸澤,《唐五代賦役史草》,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
張玉興,《唐代縣官與地方社會研究》,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9。
葉煒,《南北朝隋唐官吏分途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
齊濤,《魏晉隋唐鄉村社會研究》,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1994年。
劉俊文主編,黃約瑟等譯,《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
劉再聰,《唐朝「村」制度研究》,廈門:廈門大學博士論文,2003年。
閻步克,《品位與職位──秦漢魏晉南北朝官階制度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
瞿同祖著,范忠信、晏鋒譯,《清代地方政府》,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
2. 日文部份
池田溫,《中國古代籍帳研究》,東京:東京大學,1973年。
西村元佑,《中國經濟史研究──均田制度篇》,京都:京都大學東洋史研究會,1968年。
黑板勝美編,《令集解》,東京:吉川弘文館,1974年。
(二) 單篇論文
1. 中文部份
王永興,〈敦煌唐代差科簿考釋〉,《歷史研究》,1957年12期。
王永興,〈《通典》載開元二十五年官品令流外官制校釋〉,《文史》35輯,1992年。
王永興,〈關於唐代流外官的兩點意見──唐流外官制研究之二〉,《北京大學學報》(哲社版)1990年第2期。
王德權,〈試論唐代散官制度的成立過程〉,收入中國唐代學會編輯委員會編,《唐代文化研討會論文集》,文史哲出版社,1991年。
孔祥星,〈唐代里正──吐魯番、敦煌出土文書研究〉,《中國歷史博物館館刊》,1979年第一期。
任士英,〈唐代流外官名例試析〉,《烟臺師範學院學報》1989年第4期。
李方,〈唐西州九姓胡人生活狀況一瞥──以史玄政為中心〉,《敦煌吐魯番研究》第4卷,1999年。
李浩,〈論里正在唐代鄉村行政中的地位〉,《山東大學學報》,2003年第2期。
金錫佑,〈唐代百姓勳官考論〉,《東方論壇》,2004年第6期。
唐長孺,〈關於武周統治末年的浮逃戶〉《東方學報》41期,1970年。
唐長孺〈唐西州差兵文書跋〉,《敦煌吐魯番文書初探》,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83年。
張廣達,〈論唐代的吏〉,《北京大學學報》(哲社版),1989年第2期。
張廣達,〈唐滅高昌國後的西州形勢〉,收入氏著,《西域史地叢稿初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
張哲郎,〈鄉遂遺規──村社的結構〉,收於杜正勝主編,《中國文化新論──社會篇,吾土與吾民》,臺北: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82年。
張國剛,〈唐代鄉村基層組織及其演變〉,收於黃寬重主編,《中國史新論──基層社會分冊》臺北: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
張雨,〈吐魯番文書中所見唐代里正的上直〉,收入榮新江等主編,《秩序與生活:中古時期的吐魯番社會》,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
黃正建,〈《天聖令》(附唐雜令)所涉唐前期諸色人雜考〉,《唐研究》第12卷,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
童聖江,〈唐宋時代的里正〉,收入盧向前主編,《唐宋變革論》,合肥:黃山書社,2006年。
趙呂甫,〈從敦煌、吐魯番文書看唐代「鄉」的職權地位〉,《中國史研究》,1989年2月。
趙璐璐,〈唐代“雜令”考──《天聖令.雜令》“雜任”條解讀〉,《唐研究》第14卷,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
楊惠玲,〈敦煌契約文書中的保人、見人、口承人、同便人、同取人〉,《敦煌研究》,2002年第6期。
黃玫茵,〈編戶管理的法制化〉,收入高明士編,《唐律與國家社會研究》,臺北:五南出版社,1999年。
戴建國,〈唐《開元二十五年令.雜令》復原研究〉,《文史》2006年第3輯。
羅彤華,〈唐代的伍保制〉,《新史學》8卷3期,1997年。
2. 日文部份
內藤乾吉,〈西域發見唐代官文書の研究〉,收入西域文化研究會編,《敦煌吐魯番社會經濟資料》下冊,京都:法藏館,1960年。
中川學,〈唐代における均田法・租庸調法の反復公布と括戸政策〉《一橋研究》第9期,1962年。
中川學,〈八、九世紀中國の鄰保組織〉,《一橋論叢》83卷3號,1980年。
池田溫,〈中國古代の租庸契〉(中),《東洋文化研究所紀要》第65號,1975年。
松永雅生,〈唐代の勲官について〉,《西日本史学》第12期,西日本史学会,1952年。
長谷川誠夫,〈唐宋時代の胥吏をあらわす典について:典吏・典史と関連して〉,《史學》第49卷,三田史学会,1979年6月。
岡崎文夫〈宇文融の括戶政策に就いて〉,《中國學》2卷5號,1922年。
船越泰次,〈唐代均田制下における佐史・里正〉,《文化》,31卷第3期,東北大学文学会,1967年。
鈴木俊,〈宇文融の括戶について〉,收入《和田博士還曆記念東洋史論叢》,1951年。
築山治三郎,〈唐代における胥吏について〉,《京都府立大学学術報告》第十五卷,京都:京都府立大學學術報告委員會,196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