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
假台雲 Chia, Tai Y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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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名稱: |
以財產權觀點論國父的平均地權及台灣與大陸現行之市地管理 |
指導教授: |
馬凱
Ma, Kai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系所名稱: |
政治學研究所 Graduate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
畢業學年度: | 82 |
語文別: | 中文 |
中文關鍵詞: | 財產權;國父;平均地權 |
論文種類: | 學術論文 |
相關次數: | 點閱:128 下載: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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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緒論,說明撰寫此文之最初意念與研究動機,其次說明研究目的,
再說明本文取材的範圍與主要資料來源,最後說明撰寫的方法、步驟及考
慮的限制。第二章說明財產權的形成,分別從中、西歷史的發展去瞭解財
產權是漸漸被規範清楚,進而建立出制度的,配合歷史資料說明財產權的
發展,帶動經濟活動的史實,進而說明財產權的界定,可發揮引導自利心
、降低交易成本、減少外部成本等功能,而使社會利益增加,由其中看出
經濟成長的意義。第三章說明國父的平均地權主張,由演說及論述,循序
理出平均地權的思想形成及其內容,並將思想中與西方學說有關者,如李
加圖建立的地租學說,約翰米爾有關地主不勞而獲的觀點,亨利佐治單一
稅法的主張,及青島土地制度給平均地權的影響,作一說明,並以財產權
的思考來討論平均地權的辦法,對財產權產生的影響,同時也討論政府在
財產權的立場與影響。第四章以財產權探討平均地權條例,探討台灣方面
的市地管理,在現行公告地價與公告現值的基礎下,造成財產權結構的界
定狀況,而省思目前狀況偏離國父原先的用意;並以財產權討論大陸的市
地管理現況,討論在其不完整的財產權界定下,以及政府角色在財產權結
構的份量過大,經濟發展無法使社會利益達到最大。第五章為全文總結,
並加入幾點建議作成結論,就平均地權辦法從推論上得到的問題,台灣現
行方法的缺失,建議要保留市場反應價格的功能,作為政府掌握地價資訊
,用以課稅的基礎,而無需直接干預地價或市場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