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
汪明輝 WANG,MING-HU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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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名稱: |
阿里山鄒族傳統社會的空間組織 |
指導教授: |
陳憲明
Chen, Hsien-Ming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系所名稱: |
地理學系 Department of Geography |
畢業學年度: | 78 |
語文別: | 中文 |
論文頁數: | 226 |
中文關鍵詞: | 阿里山 、鄒族 、傳統社會 、空間組織 |
論文種類: | 學術論文 |
相關次數: | 點閱:144 下載: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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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別從人--社會結構與地--空間結構二途徑試圖掌握阿里山鄒族傳統社會的空間
組織, 自從人的角度探討社會行為如經濟、政治、親屬和宗教活動之運作結構, 並呈
顯社會價值、意義。從地的角度, 究明地表景觀如聚落、交通及農、漁、獵土地利用
之空間配置及彼此機能連結關系所形成之空間組織, 進而整合空間結構與社會結構還
原出社會空間組織。
在社會結構上, 鄒族傳統的社會皆呈現出一個主要中心, 四周圍繞數個小旁支且彼此
有階序關係的原則, 如親屬中氏族及其內含的各亞氏族、一個地位較高的亞氏族宗家
與各社地位較低之分家, 及家屋與田舍 (獵寮) 之階序結構。宗教上之上 (天) 神與
下神, 土地神與諸分神之階序結構, 祭儀上有大社會所之年終祭儀mayasvi 與大社氏
族宗家之粟收穫祭homeyaya之階序。政治上, 反映出大社與小社, 會所與宗家, 部落
領袖與氏族長老之階序結構。經濟上, 大社宗家享有較大的土地與收成之分配管理權
, 部落中特權氏族壟斷大部分之土地資源。社會四種制度皆有一致的結構, 結構的核
心, 皆指向大社。顯示出整體鄒族社會價值體系是大社中心主義。此社會價值又透過
會所之祭儀運作而上連天神, 人神 (天) 之「會通」賦予部落社會生存的意義與生命
運行的原動力。
在空間結構上以大社為中心, 四周轄有若干小社。聚落有四個階層, 即大社、小社、
鄰里聚落和田舍。大社與所屬小社平均距離皆在半日行程之內。聚落之房屋配置, 在
大社是以會所為中心, 四周分佈各氏族宗家, 會所是全部落政經、宗教流動中心, 內
有象徵全部落的禁忌物。宗家為氏族聚合中心, 設有象徵氏族的禁忌物。聚落四周的
土地利用呈同心圓結構, 半徑在15公里以內, 內圈為耕地, 次為游耕地與獵場, 外圈
為貓場, 農耕和狩獵活動皆以田舍或獵寮為基地。耕作的範圍以1 日內往返, 一次行
獵需3-4 日, 約每週一次行之。漁區則不定。耕地為三年輸種混播休耕方式, 以種粟
、竽、地瓜為主, 與其它作物混播, 按作物的重要性及所需之生長條件而在空間上做
適當的配置。漁、獵的方法因季節, 距離與捕獲對象而異, 幾乎終年為之。
空間結構與社會結構皆以大社為核心, 因而大社之核心氏族權力關係運作下之祭儀活
動可以整合社會空間結構, 祭儀之運作過程乃是人移動於不同的特定場所行特定儀式
而成。粟收穫祭完成氏族成員及其所屬空間領域之統合。年終祭儀完成全部落成員及
部落領域之統合。透過二者祭儀活動之施行整合了鄒族社會與空間結構而形成鄒族社
會的空間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