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
張淑惠 Chang, Shu Hu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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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名稱: |
五代的財政紀律──以財政官員、暴歛、貪污為中心 Five generations of fiscal discipline──Focuses on financial officials, extortion, and corruption |
指導教授: |
陳登武
Chen, Deng-Wu |
口試委員: |
陳登武
Chen, Deng-Wu 陳俊強 Chen, Jyun-Chiang 劉馨珺 Liu, Shin-Chun 桂齊遜 Guei, Chi-Shun 李宗翰 Lee, Tsong-Han |
口試日期: | 2025/01/20 |
學位類別: |
博士 Doctor |
系所名稱: |
歷史學系 Department of History |
論文出版年: | 2025 |
畢業學年度: | 113 |
語文別: | 中文 |
論文頁數: | 202 |
中文關鍵詞: | 五代 、財政 、軍費 、貪污 、使職 |
英文關鍵詞: | Five generations, financial, Military Expenditure, corruption, Officials |
研究方法: | 歷史研究法 |
DOI URL: | http://doi.org/10.6345/NTNU202500340 |
論文種類: | 學術論文 |
相關次數: | 點閱:92 下載: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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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在政治上,承繼唐末藩鎮割據;在財政上,龐大的軍費支出、官員貪歛等問題顯而易見。本文以中央財政的視角切入,探討五代中央財政官員在俸祿結構上的變化、官吏與軍額數量的刪減、助軍費的來源、贍軍的支出。五代整體財政入不敷出,貪官污吏的比例較唐宋高,即使在法律層面想積極抑制貪官的數量,但懲貪最終以政治清算告終,多數貪官並沒有被嚴懲。
影響政府財政的開源與節流兩大面向,後梁與後唐皆透過戰爭,獲得為數眾多的羊馬與財貨;南方的閩國、南漢、吳越國等贈與後梁與後唐的助軍費、節日貢獻,以及包括裁減宮人數量等節流措施,也讓後梁與後唐的財政顯得較後晉至後周等三代寬裕,顯示出五代政府對財政管控的紀律。
Politically, the Five Dynasties inherited the separatist rule of the late Tang Dynasty; financially, problems such as huge military expenditures and official corruption were obvious. This article takes the perspective of central finance and explores the changes in the salary structure of central financial officials during the Five Dynasties, the reduction in the number of officials and military personnel, the sources of military aid, and the expenditures on supporting the army. The overall fiscal revenue of the Five Dynasties was in deficit, and the proportion of corrupt officials was higher than that of the Tang and Song Dynasties. Even though the legal level wanted to actively curb the number of corrupt officials, the punishment of corruption ultimately ended in political liquidation, and most corrupt officials were not severely punished.
In terms of increasing revenue and reducing expenditure, which are two major aspects that affect the government's finances, both Later Liang and Later Tang obtained large numbers of sheep, horses, and wealth through wars; the military aid and festival contributions given to Later Liang and Later Tang by the Min Kingdom, Southern Han, and Wuyue Kingdom in the south, as well as cost-saving measures such as reducing the number of palace maids, also made the finances of Later Liang and Later Tang appear more affluent than those of the three dynasties from Later Jin to Later Zhou, demonstrating the discipline of the Five Dynasties' government in financial control.
一、史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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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白居易著;謝思煒校注,《白居易文集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11。
(唐)吳競撰,《貞觀政要》,臺北:黎明文化,1990。
(唐)李百藥,《北齊書》,北京:中華書局,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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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杜佑,《通典》,北京:中華書局,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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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長孫無忌等撰;劉俊文點校,《唐律疏議》,北京:中華書局,1993。
(唐)柳宗元撰;尹占華、韓文奇校注,《柳宗元集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13。
(唐)張鷟著,蔣宗許、劉雲生等箋注,《龍筋鳳髓判箋注》,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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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陸贄撰,《陸贄集》,北京:中華書局,2006。
(唐)魏徵等撰,《隋書》,北京:中華書局,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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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晉)劉昫,《舊唐書》,北京:中華書局,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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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王溥,《五代會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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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王讜撰;周勛初校證,《唐語林校證》,北京:中華書局,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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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司馬光編著;(元)胡三省音註,《資治通鑑》,北京:中華書局,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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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李昉等編,《太平廣記》,北京:中華書局,1961。
(宋)李燾撰;上海師大古籍所、華東師大古籍所點校,《續資治通鑑長編》,北京:中華書局,2004。
(宋)沈括,《夢溪筆談校證》,上海:中華書局,1959。
(宋)洪邁,《容齋隨筆》,北京:中華書局,2006。
(宋)孫光憲,《北夢瑣言》,北京:中華書局,2002。
(宋)張齊賢撰,《洛陽搢紳舊聞記》,清乾隆鮑廷博校刊本。
(宋)曾鞏,《隆平集》,北京:中華書局,2012。
(宋)樂史撰;王文楚等點校,《太平寰宇記》,北京:中華書局,2007。
(宋)歐陽脩,《新五代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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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薛居正等撰,《舊五代史》,北京:中華書局,2003。
(宋)竇儀等詳定;岳純之校正,《宋刑統校證》,北京:北京大學,2015。
(元)馬端臨,《文獻通考》,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7。
(元)脫脫等撰,《宋史》,北京:中華書局,1985。
(元)脫脫等撰,《金史》,北京:中華書局,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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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于慎行著;(清)黃恩彤參訂,《讀史漫錄》,山東:齊魯書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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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吳蘭庭,《五代史記纂誤補》,清乾隆鮑廷博校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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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阮元審定;盧宣旬校,《重刊宋本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孟子注疏解經卷第四上》,臺北:藝文印書館,1965。
(清)徐松輯、四川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標點校勘、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兼任研究員王德毅教授校訂,《宋會要輯稿》,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四川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哈佛大學東亞文明系出版,2008。
(清)徐炯,《五代史記補考》,民國間烏程張氏刊本。
(清)梁廷枏撰,《南漢書》,清道光八年至十三年刊本。
(清)華湛恩撰,《五代春秋志疑》,昭代叢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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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錢大昕著;方詩銘、周殿傑校點,《廿二史考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清)錢大昕著;楊勇軍整理,《十駕齋養新錄》,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11。
(清)嚴謨撰,《祭祖考》,清抄本。
(日)律令研究會編,《譯註日本律令二‧律本文篇上卷》,日本:東京堂,1991。
丁錫根點校,《五代史平話》,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任半塘編著,《敦煌歌辭總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余嘉錫撰,《百川學海‧南方草木狀‧四庫提要辨證》,民國十六年武進陶氏覆宋咸淳左圭原刻本。
李時人編校;何滿子審定;詹續左覆校,《全唐五代小說》,北京:中華書局,2014。
杜文玉、胡耀飛主編,《五代十國史料輯存》,南京:鳳凰出版社,2023。
杜文玉、胡耀飛主編,《全五代十國文》,南京:鳳凰出版社,2023。
洪金富校訂,《洪金富校定本元典章》,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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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智超,《輯補舊五代史》,成都:巴蜀書社,2021。
傅璇琮、徐海榮、徐吉軍主編,《五代史書彙編》,杭州:杭州出版社,2004。
二、專書類
(一)中文論著
中央研究院中美人文社會科學合作委員會編譯,《中國歷史人物論集》,臺北:正中書局,1976。
王勛成,《唐代銓選與文學》,北京:中華書局,2001。
包偉民,《宋代地方財政史研究》,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
石雲濤,《唐代幕府制度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
李錦繡,《唐代財政史稿》(上卷),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7月。
李錦繡,《唐代財政史稿》(下卷),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7月。
杜文玉,《五代十國制度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杜文玉、胡耀飛主編,《五代十國研究論著目錄》,南京:鳳凰出版社,2023。
胡耀飛,《晚期中古史存稿》,北京:中國社會出版社,2019。
范學輝,《宋代三衙管軍制度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15。
唐長孺,《山居存稿》,北京:中華書局,1989。
徐道隣,《中國法制史論集》,臺北:志文出版社,1975。
張澤咸,《唐五代賦役史草》,北京:中華書局,1986。
陳俊強,《皇恩浩蕩:皇帝統治的另一面》,臺北: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5。
陳登武,《地獄‧法律‧人間秩序:中國中古宗教、社會與國家》,臺北:師大出版中心,2017。
陶懋炳,《五代史略》,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彭信威,《中國貨幣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11月。
彭炳金,《唐代官吏職務犯罪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年6月。
楊燦浩,《唐末政治變化研究》,北京:中國文聯出版社,2001年。
寧欣,《唐代選官研究》,臺北:文津,1995,頁 101-121。
樊文禮,《李克用評傳》,濟南:山東大學出版社,2005。
鄭學檬,《五代十國史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頁171~176。
賴瑞和,《唐代中層文官》,臺北:聯經出版社,2008。
錢大群、郭成偉,《唐律與唐代吏治》,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4年。
閻步克,《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札記》,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24。
戴顯群,《唐五代社會政治史研究》,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7。
薩孟武,《中國政治社會史》,臺北:三民書局,1980。
嚴耕望,《唐史研究論叢》第二篇,香港:新亞研究所社,1979。
(二)外文(譯)論著
(日)日野開三郎,《東洋史論集》第一卷,東京:三一書房,1980初版。
(日)日野開三郎,《東洋史論集》第二卷 五代史の基調,東京:三一書房,1980。
(日)日野開三郎,《東洋史論集》第五卷 唐‧五代の貨幣と金融,東京:三一書房,1982。
(日)日野開三郎,《東洋史論集》第四卷,東京:三一書房,1982。
(日)加藤繁,《唐宋時代金銀之研究——以金銀之貨幣機能為中心》
(日)室永芳三,〈五代における租庸使の成立とその性格〉,《東洋學報》,第53卷,1971年3月,頁46~75。
(日)室永芳三,〈唐末内庫の存在形態について〉,《史淵》,101期,1969年,93~109。
(日)宮崎市定撰,邱添生譯,《中國史》,臺北:華世出版社,1980。
Johannes L. Kurz,《China’s Southern Tang Dynasty,937-976》(New York:Routledge,2011),〈Introduction〉,頁x。
韋伯著、康樂編譯,《支配的類型》,臺北:新光吳氏基金會,1985。
三、專書論文
毛漢光,〈五代之政治延續與政權轉移〉,《中國中古政治史論》(臺北:聯經,1990),頁391~445。
毛漢光,〈唐末五代政治社會之研究──魏博二百年史論〉,《中國中古政治史論》(臺北:聯經,1990),頁323~390。
朱華、莫驕,〈唐代間架稅及相關問題簡論〉,《唐史論叢》第22輯,頁62。
吳謹伎,〈六贓罪的效力〉,收錄於高明士主編,《唐律與國家社會研究》,臺北: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頁161~227。
吳謹伎,〈論唐律「計贓定罪量刑」原則——以名例律之規定為主〉,收錄於高明士主編,《唐代身分法研究:以唐律名例律為中心》,臺北: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頁187~230。
金瀅坤,〈中晚唐五代科舉與選官制度的變遷〉,收錄於《中晚唐五代科舉與社會變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陳明光,〈論五代時期臣屬「貢獻」與財政性〉,收入杜文玉主編,《唐史論叢》第14輯(西安: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總社有限公司,2012),頁375~390。
劉浦江,〈正統論下的五代史觀〉,《唐研究》第11卷,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頁73~94。
劉馨珺,〈「請求」罪與公私之分際〉,收錄於高明士主編,《唐律與國家社會研究》,頁229~281。
謝紅星,《唐代受賄罪研究:基於現代刑法的視角》,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1年。
謝紅星,《嚴而不厲:唐律懲治受賄犯罪的立法特點及其落實程度分析》,上海: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
羅亮,〈創國建號:五代國號諸問題研究〉,收錄於《權力與正統:五代政治史論稿》,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22,頁23~54。
四、期刊論文
(一)中文單篇論文
仇鹿鳴,〈「偽梁」與「後唐」:五代時期的正統之爭〉,刊《歷史研究》,2021年第5期,頁11~21、219~220。
方震華,〈正統王朝的代價──後梁與後唐的政權合理化問題〉,收錄於《宋史研究論叢》第23輯,北京:科學出版社,2018,頁319~335。
王永平,〈論唐代宣徽使〉,《中國史研究》,1995年第1期,頁73~79。
王明前,〈五代財政體系與貨幣政策初探〉,《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12年第3期(總第109期),頁1~6。
王美華,〈皇帝祭天禮與五代十國的正統意識〉,《陝西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47卷第4期,2018年7月,頁63~69。
王孫盈政,〈再論唐代的宣徽使〉,《中華文史論叢》,2018年第3期,總第131期,頁71~91、399~400。
王毓明,〈唐代懲治經濟犯罪的立法與實踐〉,《上海政法學院學報》(法治論叢),2006年第1期。
王德權,〈中晚唐使府僚佐昇遷之研究〉,《國立中正大學學報(人文分冊)》5:1(1994),頁 283-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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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安家,〈肆、清官問題的爭論〉,收錄於《中共史學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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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文玉,〈唐五代的助禮錢與諸司禮錢〉,《陝西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33卷第2期,2004年3月,頁76~82。
杜文玉、馬維斌,〈論五代十國收養假子風氣的社會環境與歷史根源〉,《陝西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0年5月,第39卷第3期,頁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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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立平,〈唐宋時期城市稅收的發展〉,《中國經濟史研究》,1988年第4期,頁22~38。
林瑞翰,〈五代君臣之義淡而政風多貪黷〉,《大陸雜誌》,第二十九卷第十、十一期合刊,頁377~384。
林瑞翰,〈五代豪侈、暴虐、義養之風氣(上)〉,《大陸雜誌》,第三十卷第三期,頁70~75。
武志堅,〈唐律中貪污賄賂罪淺析〉,《雲南財貿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年第6期。
河南省博物館、洛陽市博物館,〈洛陽隋唐含嘉倉的發掘〉,《文物》,1972年03期,頁49~62。
侯雯,〈談唐代對官吏的懲治〉,《首都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96年第2期,頁80~85。劉毅然,〈唐代懲治受賄罪研究〉,《晉陽學刊》,1998年第3期,頁81~85。
柳立言,〈五代治亂皆武人──基於宋代文人對「武人」的批評和讚美〉,《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八十九本,第二分,2018年6月,頁339~402。
柳浚炯,〈試論唐五代內職諸使的等級化〉,《史學集刊》,2010年5月,第3期,頁107~117。
袁健勇,〈簡論唐律對官吏犯贓定罪量刑的規定〉,《中南政法學院學報》,1992年第2期,頁88~94。
張亦冰,〈唐宋之際財政三司執掌範圍及分工演進考述〉,《唐史論叢》第二十八輯(西安:三秦出版社,2019),頁1~26。
盛險峰,〈五代徵耗考論〉,《中國經濟史研究》,2014年第4期,頁30~36。
陳明光,〈五代財政中樞管理體制演變考論〉,《中華文史論叢》,2010年3月,總第99期,頁101~136、396。
陳明光,〈司法與産權──唐五代的「籍沒家產」〉,《아시아연구》,5(2009. 4),頁1~2、22。
陳明光,〈從「兩稅外加率一錢以枉法論」到兩稅「沿徵錢物」──唐五代兩稅法演變續論〉,《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武漢:武漢大學文科學報編輯部,2009,第25輯,頁105~116。
陳明光,〈論五代時期的軍費〉,《廈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1年第1期(總第203期),頁84~92。
陳國燦,〈莫高窟北區47窟新出唐開元廿四年(736年)後丁租牒的復原與研究〉,收錄於《敦煌學史事新證》,蘭州:甘肅教育出版社,2002,頁244~264。
陳祺助,〈王船山的歷史觀──從目的論觀點的討論〉,《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54期,2020年11月,頁1~36。
陳蘇鎮,〈東漢的「東宮」和「西宮」〉,收錄於《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八十九本,第三分,2018年9月,頁515。
彭炳金,〈唐代官吏職務連坐法律制度〉,《人文雜誌》,2004年第5期。
彭炳金,〈唐代官吏贓罪述論〉,《史學月刊》,2002年第10期,頁30~36。
程天權,〈從唐六贓到明六贓〉,《復旦學報》,1984年第6期,頁91~95。
黃正建,〈唐代陵戶再探〉,《陝西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4年9月,第43卷第5期,頁101、104。
黃明儒,〈淺析唐律中贓罪的處罰原則〉,《法學評論》,2002年第1期,頁115~121。蔡東麗,〈論唐代懲治官吏犯贓的特點及借鑒意義〉,《中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4年第S1期,頁157~158。
黃俊傑,〈中國古代儒家歷史思維的方法及其運用〉,《中國文哲研究集刊》,第3期(臺北,1993年3月),頁382。
楊志玖、張國剛,〈唐代藩鎮使府辟署制度〉,《社會科學戰線》,1984 年第 1 期,頁130-137。
楊波,〈唐新進士聞喜宴考〉,《文史新探》,2005年3月,頁19~22。
楚林智,〈唐律中受賄罪律令研究及歷史借鑒〉,《雲南法學》,1995年第3期,頁32~36。
董恩林,〈五代中央財政體制考述〉,《湖北大學學報》,1986年第2期,頁57~62。
董恩林,〈五代中央財政體制考述〉,《湖北大學學報》,1986年第2期,頁59。
廖寅、荊鵬超,〈彷徨於新舊之間:北宋宣徽使新論〉,《江西社會科學報》,2022年第三期,頁118~128、207~208。
劉志勇,〈「事後受財」立法的歷史考察〉,《法制與社會》,頁152~153,2007年12月。
劉曉林、潘峙宇,〈彼此獨立抑或主附相依:唐律中的「枉法」與「不枉法」〉,《上海政法學院學報》(法治論叢),2018年第5期,頁125~133。
樊文禮,〈試論唐末五代代北集團的形成〉,《民族研究》,第二期,2002,頁51~62。
鄭學檬,〈五代鹽法鉤沉〉,《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82年01期,頁68~74、20。
賴亮郡,〈唐代特殊官人的告身給付──《天聖令‧雜令》唐13條再釋〉,《臺灣師大歷史學報》,第43期,2010年6月,頁119、158、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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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小敏,〈試論五代租庸使〉,《樂山師範學院學報》,第22卷第4期,2007年4月,頁104~108。
戴建國,〈宋代特別法的形成及其與唐法典譜系的關係〉,《上海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2期,頁127。
謝波,〈20世紀80年代以來大陸五代十國法制史研究述評——兼論唐宋法制史研究的兩個轉變〉,《渭南師範學院學報》,2014年5月,第29卷第9期,頁24~29。
謝波,〈亂世與法制:五代後晉的刑事立法、司法及其承啟性(上)〉,《交大法學》,2019年第1期,頁73~88。
謝波,〈亂世與法制:五代後晉的刑事立法、司法及其承啟性(下)〉,《交大法學》,2019年第2期,頁105~119。
謝波,〈論五代後唐刑事法制之變化——兼駁五代「無法」、「刑重」說〉,《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13年3月,總第127期,頁65~72。
羅彤華,〈唐代官本的經營方式與欠利問題〉,《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28期,2007年11月,頁190。
(二)外文(譯)論文
(日)川村康著,趙晶譯,〈宋令考‧宋令演變考〉,收錄於楊一凡、朱騰主編,《歷代令考》下冊,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7,第816頁。
(日)石見清裕,〈沙陀研究史——日本‧中國の學界における成果と課題〉,《早稻田大學モンゴル 研究所》,第2輯,2005,頁121-138。
(日)森部 豊,〈八世紀半ば~十世紀の北中国政治史とソグド人〉,收錄於森部 豊主編,《ソグド人と東ユ一ラシアの文化交渉》,東京:勉誠出版株式會社,2014。
(日)滋賀秀三,〈法典編纂的歷史〉,收錄於滋賀秀三主編,〈中國法制史論集——法典と刑罰〉,東京:創文社,2003。
大庭脩,〈魏晉南北朝告身雜考──木から紙へ〉,收入氏著,《唐告身と日本古代の位階制》,頁1~29。
趙雨樂,〈唐代における内諸司使の構造 : その成立時點と機構の初歩的整理〉,《東洋史研究》,1992年第4期(總50期),頁622~669。
五、中文學位論文
王怡辰,〈中晚唐榷鹽與政局的關係〉,臺北: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89。
史笑添,〈作為藝術品的國度——南唐的美學內涵與江南意識〉,南京:南京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頁1~2,2020年5月。
吉東梁,〈中晚唐藩鎮判官研究〉,西安:西北大學中國史碩士學位論文,2019。
李軍,〈五代使職官考述〉,西安:陝西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1。
侯天霖,〈從中唐到北宋:中國近世親兵的構建與發展〉,保定:河北大學歷史學博士學位論文,2022。
侯怡利,〈唐五代「節文」研究〉,臺北: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研究所博士學位論文,2007。
孫海亮,〈中晚唐至五代時期鹽價問題研究〉,哈爾濱:黑龍江大學碩士論文,2012。
張海雲,〈唐代受賄罪懲治研究〉,西寧:青海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3。
連宏,〈五代法律制度考〉,長春:東北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6年5月。
彭慧雯,〈北宋幕職州縣官之研究〉,臺北: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碩士學位論文,2006。
程濤,〈宋初的懲貪與倡廉〉,長春:東北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6。
賈明杰,〈北宋三司若干問題研究〉,保定:河北大學歷史學博士學位論文,2017
趙丹,〈唐、五代藩鎮孔目官研究〉,哈爾濱:黑龍江大學中國古代史碩士學位論文,2011年。
趙旭,〈法律制度與唐宋社會秩序〉,長春:東北師範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6。
鄭雅如,〈唐代士人的孝道實踐及其體制化〉,臺北: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歷史學系博士論文,2010年7月。